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學校的指示、決定,負責學校人事規章制度的擬定和執行。
2.負責學校機構及人員編制的規劃和管理,做好崗位設置和管理等工作。
3.牽頭負責教職工職稱評審、聘任、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審核辦理教職工退休、辭職、辭退等手續。
4.組織擬定學校年度進人計劃,負責學校人才引進、人員調配工作,做好校內人員工作調整。
5.負責全校工資、津貼、福利及社保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6.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做好編制外人員和其他短期聘任人員的管理工作。
7.負責各類人事統計報表的統計、報送,做好全校人事信息的收集、統計、管理和利用工作,并進行分析,提出相關人事工作建議。
8.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師資培訓管理、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
二、內設機構:
1.綜合科
2.勞資科
3.專技科
4.師資科(教師發展中心)
5.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