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學生管理工作,提高學生工作 的實效性,進一步加強增進輔導員之間的經驗交流,全面 提高輔導員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使我院 的學生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定本學生工作例會制度。
一、校級學生工作例會
會議由學生(招生)工作處召集。
1、參會人員:學生(招生)工作處、各系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系書記)。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分管校領導、專 兼職輔導員、其他校領導或處室領導參會。
2、會議時間:原則上每月兩次(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二上午9點),遇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3、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
(2)傳達上級部門、學院有關學生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和文件
(3)各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匯報上月本系部學生工作情況。
(4)各系交流工作,互通情況等。
(5)總結上月學生工作,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4、會議要求:
(1)與會人員要做好會前準備,各系匯報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會后要認真落實相關會議精神,把工作落到實處。
(3)參會人員按時到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的,應提前請假,并派其他系領導參會。
(4)注意會議資料留存。
二、系級學生工作例會
會議由各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負責召集。
1、參會人員: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系學工、黨務、教學干事及全系專兼職輔導員,系主任列席會議。系學生 支部書記、學生會主席是否列席會議,由會議召集人根據每次會議情況決定。
2、會議時間:每周一次,具體時間各系自行安排。
3、會議內容:
(1)系學工干事通報本系學生工作動態及本系部對各班級日常工作檢查情況。
(2)輔導員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學生狀況,計劃下一階段主要工作,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提出所管班級存在的問題和需要幫助的問題。
(3)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傳達校院學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總結近期工作,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聽取輔導員對 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輔導員的培訓和指導。
(4)討論研究學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學生工作計劃、大型活動方案及對學生獎懲的意見,解決學生中存在的突出的思想問題。
(5)協調學生工作中各項安排,討論其它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
4、會議要求:
(1)與會人員要做好會前準備,匯報時間不宜過長。
(2)會后要認真落實會議精神,把工作落到實處。
(3)參會人員按時到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的,應向分管學生工作的系領導請假,會后主動找系領導了解 會議情況。
(4)注意會議資料留存。
三 、輔導員理論學習會
(一)會議時間:每月召開一次。
(二)與會人員:學院全體專職輔導員以及需要參與交流的其他人員。
(三)主持與記錄:輔導員理論學習會由學院學生(招生)工作處主持召開,指定人員記錄會議內容并存檔。
(四)會議內容:
1、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方法。
2、對輔導員進行相關的主題培訓,個案的分析討論,探討本校以及其他院校學生管理與教育工作的特色理念、做法、效果,素質教育實施情況,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需 要解決的困難等,不斷提高業務工作水平。
3、輔導員進行經驗交流,交流內容要結合實際工作,事例反思與理論探討相結合。
4、會后認真總結體會,借鑒優秀的管理方法,通過例會逐步達到加強學習和交流,深化理論學習,開拓工作新 思路,打開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的目標。
5、其它需要研究談論的問題。
四、學生干部例會
(一)會議時間:每周召開一次。
(二)學生干部例會包括:院、系大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例會,系部班長工作例會
1、院、系大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例會主持與記錄:由自律委員會主任負責主持,由分管指導老師,辦公室負責通知與記錄。
與會人員:分管指導老師,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各部門部長、副部長,記錄、考核等相關人員。
會議內容:
(1)傳達院、系相關會議精神,布置近期的工作任務。
(2)大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近況匯報。由各部門部長匯報、副部長補充,包括工作內容、原定計劃的執行情況, 財務狀況及所遇到的問題等。
(3)大學生自律委員會重大事項討論,由指導老師統籌各部門分工合作。
(4)議題討論。針對大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的各方面情況,辦公室定期擬定例會討論議題,與會部長可發表意 見建議,以促進大學生自律委員會成長發展。
(5)各部門認真按照會議安排協調工作。
(6)其它工作事宜
2、系部班長工作例會
1、會議時間:每周召開一次,
2、主持與記錄:系部班長工作例會由系部指定工作人員負責召開主持,系部學生干部負責通知與記錄。
3、與會人員:分管老師、各班班長。
4、會議內容:通報班級學生情況、布置近期工作、檢查班級工作、組織政治理論學習等。
五、班、團會
會議由輔導員、班長、團支書負責召集。
1、參會人員:全班同學。
2、會議時間:每周一次,單周班會,雙周團會。
3、會議內容:由輔導員、班長、團總支書記錄。
4、會議要求:
(1)按時到會,學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的,要向輔導員請假。
(2)注意會議資料留存,作好會議記錄。
六、會議要求
1、各會議會期應服從學院統一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改。
2、所有會議主持人、發言人及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準備工作包括會議議程、發言提綱、工作 計劃草案、決定決議草案等。
3、所有與會人員應提前5-10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需提前一天向相關 負責人請假,并列入各項考評依據中,定期公開出勤情況。
4、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對其通訊工具進行靜音或關機處理,不得影響會議正常進行。
5、有例會需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相關負責部門統一保管,記錄本不得損壞、遺失。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于學生(招生)工作處。